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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(实训)室安全检查制度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1-08-06

一、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》和学院《安全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认真做好实验(实训)室的安全检查工作。

二、责任到人,明确职责。

三、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,要求专人保管和操作,设备运行时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。

四、各实验(实训)室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,做到平时无尘、无潮气、无明显锈班,处于完好状态;每周整理一次 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五、对库房的易燃、易爆和剧毒物品,要求按规定专柜存放;严禁在库房内吸烟、生火、烧电炉,严禁私接电源。

六、安全防范器材要配备齐全,并处于完好状态,以备随时取用,各种安全设施装置不准任何人借用或挪用。

七、实验(实训)室及库房的安全检查责任人是实验(实训)员,下班时,应切断电源,熄灭火源,关好门窗和水龙头,清理桌面、地面,消除隐患。

八、教研室主任每周不定期巡查一次各实验(实训)室的安全情况,实验(实训)员应负责相关实验(实训)室安全检查;遇法定节日和假期,各单位领导组织检查,并对安全检查情况作出记载。

九、对违反本制度,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,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;对执行安全制度好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。

十、实验(实训)室专职工作人员为安全责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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